市政协文史组反映:2018年5月,根据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溧阳市中心城区路名规划(2016-2035)》编制工作,《规划》对全市55条道路名称进行更改,进一步理顺、规范溧阳的路名,比如,燕山片区迎宾路、罗庄路改为昆仑南路,避免了与别桥镇迎宾路重名,得到了社会的广泛支持。
但是,我市路名仍然存在重复、模糊等问题。以市区和南片区为例,例如溧城街道和天目湖镇都有“天目路”和“博爱路”,给群众带来不便,尤其天目湖镇汇聚了大量外来游客,重复地名更让人容易混淆。
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保护和弘扬地名文化,切实提升我市道路名称标准化整体水平,建议:
1.对两条“天目路”加以区分。根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同一县(市)内住宅区、区片、路、街、巷(里、弄、坊)、桥梁、隧道、大型建筑物(群),以及公共场所、休闲旅游文化设施的名称不得重名,并避免使用字形混淆、字音相同的词语。作为同一类别的路,建议不再保留完全相同的路名。溧城街道的“天目路”紧挨台港新村西面,天目湖镇的“天目路”紧挨天目湖镇政府东面。两条路中间与一段天目湖大道不完全连接。建议将两段路改为“天目北路”和“天目南路”,以此区分。
2.修改天目湖镇湖滨山庄东侧的“博爱路”路名。溧城街道昆仑西苑东侧的“博爱路”与天目湖镇湖滨山庄东侧的“博爱路”路名相同。溧城街道昆仑西苑东侧的“博爱路”,嵌入了厚重的历史文化元素,在2023年7月被列入常州市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单,应当保留原名。天目湖镇湖滨山庄东侧的“博爱路”知名度较小,高德地图上也搜索不到,建议更改名称。道路西门紧挨着老别墅群湖滨山庄和清泉山庄,可以改名为“清湖路”。
3.对照《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在维护地名稳定性,尊重当地居民意愿,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础上,及时排查、修改不符合文件规定的路名。根据民政部公布《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溧阳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溧政规发〔2010〕2号),使溧阳路名更加规范、更具特色、更有内涵。
本期送:市政府 2024年8月6日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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