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史晓春反映:目前,溧阳市共有在用电梯8087台,其中使用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223台(起算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主要由小区物业收取电梯维保费。据常州市应急救援平台和各电梯维保单位开展的救援情况统计,2023年1-10月,我市共有电梯困人救援记录239次,其中人为操作使用不当、电梯层门地坎有异物等原因所致被困次数超过60%。
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处理涉及小区电梯使用问题的投诉中发现,除电梯配件损坏造成电梯运行故障外,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物业公司疏于电梯日常管理,对住户装修情况不清楚、不提醒,存在装修人员在搬运材料过程中长时间卡住电梯门,引发电梯故障的问题。
2.对电梯安全使用的宣传引导不到位。乘客野蛮用梯、操作不当等行为时有发生,影响了电梯的正常稳定运行。
3.全市40台加装电梯至今未纳入社区、物业管理,仅由电梯安装单位进行维保,应急救援途径单一,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因此,建议:
1.压实物业公司电梯管理主体责任,加大电梯日常管理力度,做好文明、规范、正确用梯的宣传和引导工作。特别是在住户进行房屋装修时,要经常性提醒装修人员不要违规操作,保持电梯层门地坎清洁无阻挡,确保电梯安全稳定运行。
2.加强小区物业值守力度,一旦发生电梯困人事件,做到及时反应处置,及时和电梯维保单位联系,用最短时间解救被困人员,防止发生后续意外。
3.探索建立电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和多部门综合治理机制,联合推进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改造工作,并将加装电梯全部纳入社区、物业管理,填补管理空白,切实改变“只有维保单位、没有物业管理”的不利局面,提升电梯的可靠性和用户的安全感。另外,鼓励加装电梯购买保险,有效保障老旧小区乘客切身利益。
本期送:市政府 2024年3月25日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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