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程玉姣反映:近年来,因各种因素长期搁置、闲置的各类型车辆越来越多,这些车辆长期停放于道路两侧、社区公共场地、角落小巷、公共停车场等,因长期无人使用和维护,存在满布灰尘、外观破损或轮胎干瘪等问题,故被统称为“僵尸车”。
这类车辆的存在,不仅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市貌,还存在安全隐患。为此,我市多渠道开展“僵尸车”整治行动,目前约有300辆“僵尸车”集体挪窝,通过这次行动,可以看到“僵尸车”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痛点和难点。
一、治理难点
1.管理存在盲区。执法主体力量分散,“僵尸车”依据停放位置不同,其清理主体也不同,公安交管部门管道路,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管市容环境,居民小区由停车场或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缺乏统筹管理,实际治理难以形成有效监管合力。
2.依据标准不足。没有明确的界定“僵尸车”的相关法律及约束法规,如停放多长时间才算“长期”,正常停靠在公共停车场、社区内的“僵尸车”,即使影响市政市容,执法机关处罚、强制挪车的法律依据也不足。
3.治理效能不突出。缺乏统一规范的执法程序,“僵尸车”属于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因此处理程序受限,且界限难以把握,有的所有权人难以联系,导致治理周期长,处置起来存在一定的障碍。
二、工作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车辆报废的政策和相关流程,突出强调“僵尸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引导民众自觉遵纪守规。
2.规范流程。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较强和更加规范化细致化的“僵尸车”处置规范和流程;对“僵尸车”的认定、认定后的处理流程,无法联系车主的车辆处理程序等方面确保有法可依,保障执法的合法、顺畅。
3.进一步完善车辆报废、回收制度。简化报废手续,提高报废补贴,鼓励车主自愿正规报废,并对遗弃车主追责。
4.建立精细化管理机制,健全常态化共治共享制度。将“僵尸车”治理纳入市容秩序常态化管理,加强对“僵尸车”的执法和监管,巩固治理成果,建立举报热线,鼓励全民参与,共同营造和谐、美丽、文明的宜居环境。
本期送:市政府 2023年7月7日编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