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陈科云反映:
一、我市汽车销售和机动车保有量概况
2017年至2022年,我市机动车销售额185亿元,年均销售额30.83亿元;购置税入库21.62亿元,年均购置税入库3.6亿元,按照财政部规定60%返还地方每年可返还2.16亿元。
截止到2022年12月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24.46万辆,其中微型、小型客车约20.56万辆,货车1.23万辆,摩托车2.67万辆。近年来,我市纯电动各类车辆新增量分别为:2017年14台,2018年68台,2019年189台,2020年417台,2021年2551台,2022年4687台,2023年一季度985台(2022年一季度新增1006台,同比下降2.13%),共计各类纯电动汽车存量8911台。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316958名,其中汽车驾驶人298471名。按照户籍人口78.55万人计算我市人均小型客车保有量26.18%,按照我市小型客车存量20.56万辆计算我市纯电动车占比4.6%。
二、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大势所趋
(一)燃油车对空气的污染严重。结合我市机动车存量和纯电汽车占比现状,全市燃油车每天排放的废气对空气影响非常严重,特别是遇到下雨天主城区堵塞极度严重,空气污染更严重。
(二)我市推广新能源汽车任重道远。通过“电动溧阳”二年政府补贴政策,我市新能源车的渗透率也只有28%,而江浙沪皖很多城市今年的新能源车渗透率已经超过40%。
三、当前燃油车和纯电动车销售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燃油车市场已接近饱和。汽车不属于刚需产品,居民存量燃油车保有量已经接近或处于饱和状态。
(二)群众购买力较弱。三年“疫情”已经致使大量小微企业倒闭,大企业或降薪酬或裁员,大量员工失业或收入较低。
(三)停车难、充电难、安装充电桩更难。充电桩规划、充电桩安装使用规范滞后,充电桩数量不足,充电桩被燃油车占位停车管理难,停车位缺口仍然较大。居民小区电动车地面充电桩严重缺乏,地下车库安装难度极大,规划缺乏预见,部门管理缺乏力度,物业公司存在利益链问题,业主利益得不到保障。
(四)居民对电动车技术和使用安全存在一定疑惑、对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和操作使用存在一定程度的障碍。
(五)东风汽车公司和湖北省政府对国六A车辆的补贴促销政策,引发全民对汽车品牌价值、品牌形象、实际产品价格的严重不信任,存在着持币待购现象。
(六)传统燃油车企业利用商务政策捆绑经销商亏本卖车现象非常严重,部分销售企业(除高端品牌)每销售一台车平均亏损10000元左右,近年来每年有上千家经销商退网。在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情况下,居民购车较以往更慎重,所以燃油车销量越来越少。
(七)偷税逃税、不公平竞争、恶意竞争等问题越来越严重,黄牛(车贩子)汽车销量比例接近40%,导致汽车销售、维修陷入正常销售纳税企业越来越少——汽车销量越来越少——售后服务问题越来越多——非正规不达标汽修厂星罗棋布,修理厂消防隐患、车辆维修质量隐患、危废固废隐患比比皆是的怪圈。
四、稳定汽车销量,加大新能源汽车运用的建议
(一)延续执行我市率先全国先行的“电动中国、电动溧阳”纯电动车辆10%补贴政策,增加燃油车置换纯电动车、增程式续航里程100公里以上的车辆补贴10%政策。
(二)增加机动车的停车位,增加并合理布局充电桩数量,增加天目湖、南山竹海、曹山等旅游景区停车场及宾馆酒店充电桩,制定充电桩安装相关地方性规定,制定个人充电桩晚间充电价格政策,鼓励居民用电低谷时充电。制定燃油车占位停车处罚地方性规定,新增充电桩应优先采购可以规避燃油车占位技术措施的设备。
(三)改造增加已建成居民小区地面充电桩数量,研究解决地下车库低压充电桩安装困难问题,新建小区应该充分考虑充电桩数量及交直流充电桩配套设施(慢充至少按照1:1.5配套建设)。
(四)利用大数据对全市汽车销售企业和个人进行纳税监管,防范偷税逃税,最大限度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促销我市汽车销量。
(五)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应该规定销售企业必须具备制造商授权销售、授权售后服务条件。销售和售后服务场所应现场审查确认。
(六)建设新能源汽车销售中心(可由国企投资,预计每年可收益租金700 万元,5年收回投资成本),建筑面积约为6000平方米,可安排50个左右的新能源汽车品牌入驻,这样既可节约土地,又能形成销售氛围,让购车客户少跑路,还能帮助新能源汽车销售降低房租费用。
本期送:市政府 2023年7月3日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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