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易玉玲反映: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国家先后放开二胎和三胎的政策,应对人口问题。但是,年轻人普遍生育意愿不高,其中除了经济负担重,婴幼儿无人照顾也是影响生育意愿的关键因素。健全社区托育服务可能是破解“带娃难”问题的重点之一。
先进地区,比如上海,已经全面启动社区托育服务“宝宝屋”建设。常州也启动了相关工作的部署,溧阳在实际推进中暴露出一些问题:
1.相关文件未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落实措施,导致基层衔接不畅,有意参与社区托育的社会组织反映卫健部门与街道对接比较困难;
2.在部分社区用房如何交托育组织使用上,责任划分不明,缺乏考核机制,导致基层落实政策动能不足;
3.部分社区托育场所社区用房选址不规范,有的未按规定办理消防等验收手续,存在安全隐患;
4.社区托育存在社会认知度不高、示范性托育机构不足、人才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等诸多问题。
因此,建议:
1.政府部门要主动落实责任。引导社区托育良性发展,遵循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基本原则,通过公办民营、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形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特别是公益社会组织在社区托育中发挥作用,解决社区托育行业登记注册、备案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协同”的治理模式。
2.发挥规模带动效应。发展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社会效应的托育服务机构,形成较为完善的运营、管理、监督机制。构建校社企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深化产教融合、社校共建的应用和实践,加强托育服务人才的培养和输送,为社区托育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
3.社区用房地理布局要合理规范。必须做好充分的社区调研,并公示结果,做到合法合规、公开公正。
4.强化镇(街道)在政策落实中的作用。制定社区和托育机构的责任清单,避免出现管理盲点,做好社区用房用地规划,依据消防审验规范进行房屋功能改造,保障安全、保证托育服务质量。明确社区托育功能定位,为各收入层次家庭提供多元化托育服务。充分整合社区资源,探索“托育+养老”融合照护模式。
本期送:市政府 2023年4月11日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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