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杨婧鳐反映: 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放开落地,公共场所配备母婴室的需求日益强烈。重视母婴室的建设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符合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要求。在公共场所增设母婴室,既能满足婴儿的正常生理需求,消除哺乳妇女出门携带奶瓶等诸多麻烦,而且能起到减少妇女在公共场所哺乳的无奈与尴尬,是“人文关怀”的体现,更是现代城市文明和管理水平的彰显。广东省将“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列入了“十四五”规划纲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对辖区内某医院未设置母婴室发起了公益诉讼。
观察我市的母婴室设置情况,发现:公共场所常常找不到可以哺乳的隐私空间。比如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就没有母婴室,大部分妈妈选择在卫生间或是杂物间挤奶,非常不卫生和不方便。我市在开展部分厕所改造升级工作时,也未增设母婴室。公立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父母与孩子最常出现的场所,一般也没有设置母婴室。
因此,建议:
1.在公共设施建设规划中,对于车站、医院、公园、企事业机关单位等应该设立有一定数量的母婴室。结合部分公共厕所改造升级工作,将现有部分公共卫生间进行改造升级,增设母婴室。
2.新建的母婴室的功能设置、建设标准、设施设备配备等,应该按标准化、规范化进行打造。同时,增设明显的指引标识。加强对母婴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提高管理主体的积极性。
3.卫健局、妇联等部门应对在公共场的母婴室开展常态化监管,保障母婴室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4.加强对母乳喂养的宣传,建议每年配合5月20日的世界母乳喂养日举办相关宣传活动,由卫健局牵头,开展知识讲座,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母乳喂养的认识,提高母婴室的利用率。
本期送:市政府 2023年4月11日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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