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杨枫反映: 2021年至今,溧阳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共受理涉旅纠纷 28件,相较2019年、 2020年每年3件有明显增加,涉旅纠纷多发高发的态势给文旅融合发展带来影响,经分析发现,该类案件呈现以下特征:
一是租赁合同纠纷高发。伴随着疫情多发散发及防控常态化的客观形势,清冷的景区背后是旅游经营性租赁合同履行的艰难。2021年溧阳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中,租赁合同纠纷达到8件、占比40%,案件类型既有出租方催要租金,也有承租方因疫情取消原合同。
二是旅游电子商务衍生新类型纠纷。在线旅游将传统旅行社销售模式转移至网络平台,虽然给咨询与订购带来一定便利,但也衍生出相关新类型纠纷。以溧阳法院处理的陈某与火星旅游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洪彬服务合同纠纷为例,该案系因旅游用户通过第三方平台线上订房显示预定成功后,到店却被告知没有预定而引发。审理中发现此类纠纷多有涉案交易主体多、原告举证难等痛点。
三是前端纠纷制约投资初创期进程。旅游业属于持续回报的长效投资产业,且项目综合性、结构性较强,初创期投资项目的发展极度依赖前端产业的有力支撑。以溧阳涵田聆湖湾商业街为例,该商业街集民宿、餐饮、零售于一体,2020年10月开业至今仍处于项目初创期,在其发展过程中因部分商户经营亏损无力支付装修款、房租已引发各类纠纷3起,项目推进也受到较大影响。
对此,建议:
一是加强沟通,缓解承租压力。因疫情影响,部分承租方收益收到影响,在此前提下,要加强双方协调,适当调整租金支付方式或时间,减轻承租压力。
二是加强网络平台运行规范,提高服务满意度。线下转线上的销售模式,必须严格规范实物与网络设置的一致性,保障顾客知情权,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加强风险预判,提前做好替代规划。目前旅游业大环境受制疫情影响,相关部门需要引导一些需长期规划投资的项目经营者,提前做好风险预判与规避,适当调整投资战略或者方向,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性。
本期送:市政府 2022年8月5日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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