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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大会发言交流材料之一
发布日期:2009-02-12  浏览次数:
关于溧阳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调研报告
 
民盟溧阳市总支部
 
 
(摄影/车保华)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是解决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深化卫生改革、充分利用卫生资源,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的有效措施,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常州市已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列入《常州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和《常州市农村小康社会先行镇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我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市卫生主管部门及镇、村领导的共同努力,已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和提高。各级卫生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医技设备日趋完善,医疗质量不断提高,已全面实行了镇村二级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现将我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状
      我市地处苏浙皖三省交界,总面积1535平方公里。总人口77.32万,镇村人口59.17万。目前,全市已建成2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原乡镇卫生院转型),142所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即原村中心卫生室转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改变了原乡镇卫生院、村中心卫生室及门诊部的办医模式,扩大了功能,更好地为社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在现有的基础上尽可能合理规划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继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社区卫生服务需求。
      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经有17个达到省级标准,剩余绸缪、后周、开发区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尚未达到省级标准。目前、我市已有12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省级标准,剩余18个力争于今年年底前达标(湾里、八字桥、尚典、中西、下宋、蒋家庄、毛家、胡桥、余巷、上蒋、大田、王渚、下梅、洙汤、濑阳、符家、战胜、东马)。
      年初申报创建2个常州市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个常州市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市卫生局通过召开会议、现场指导、加大投入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正有序推进创建工作,目前上黄、上兴两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顺利通过常州市级验收。   二、存在问题及形成原因
      1、部分基层领导认识不到位,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积极性不高。特别是上级文件明文规定的按辖区人员人均1元标准的初级卫生保健专项资金,有的乡镇不能按时足额到位。
      2、由于各镇、村财力发展不平衡,资金投入不足。部分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面积不够,屋面渗漏,墙面霉变,科室设置不合理,改造或搬迁资金缺口较大,机构建设缺乏稳定的财力保障。如溧城镇的湾里、胡桥、八字桥,上黄镇的尚典,竹箦镇的王渚、濑阳、洙汤,别桥镇的符家、战胜、东马、下梅,社渚镇的上蒋、大田等。
      3、部分乡镇卫生院人才少,技术水平低,综合实力不强,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如绸缪卫生院、后周卫生院等。
      4、大部分村医生年龄老化,业务素质提高不快。我市目前在岗的乡村医生共428名,其中男性319名,女性109名。50岁以上的乡村医生有240名,占56%。按国家有关卫生法规,机构人员的准入有严格的学历和资格要求,即使要录用,因工作环境、待遇等,大多数大中专毕业生都不愿到基层卫生机构工作,更不愿到村级卫生机构工作,造成青黄不接现象,而且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直接影响到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巩固起到了较大的负面作用。
      三、对策与建议
      农村社区卫生工作,是卫生工作的网底,面广量大,服务对象众多,是防病治病的重要环节,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难点,但只要政府重视、组织保证、经费保障,也一定能成为倍受农民称颂的工作亮点,为此建议:
      1、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同、镇(区)负责、村委(居委)参与、卫生部门实施”的工作领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估的长效工作机制。
      2、完善与落实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相关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保证财政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资金投入,按服务人口人均每年9元的标准,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明确市及镇(区)应承担的标准,并列入财政预算,要确保基层社区卫生工作人员有相对稳定的工资待遇,保障社区卫生机构的办公经费、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添置的必要经费。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规划、预留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用房,并无偿提供使用。
      4、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开展的服务项目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应纳入支付范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的首诊单位,在补偿标准与自付比例上与二、三级医疗机构拉开档次,引导病人合理分流。
      5、改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环境,提高待遇。同时,加快全科医学人才的培养,制定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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