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少数民族小康建设工作实践与思考
——民族宗教组
(摄影/车保华)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当前,在我市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让少数民族家庭共享小康生活是各级政府的工作职责。市政协民族宗教组对我市少数民族小康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一、溧阳市少数民族基本情况
溧阳市属少数民族散居地区,据统计,目前全市有少数民族族种25个,858户,1109人。在25个少数民族族种中,人数相对较多的是布依族、土家族、苗族、回族和壮族,这些少数民族大多数于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从云、贵、川、桂、湘等地区婚嫁来溧阳,目前分居在全市10个镇(区),大多在边远、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族种最多的是溧城镇(19个民族),户数最多的是天目湖镇(133户),人数最多的是南渡镇(172人),族种、户数和人口最少的是上黄镇(9个民族、40户家庭、56人)。这些婚嫁来溧阳的少数民族几乎都是女性,已组成的家庭中,少部分是贫贫结合、贫病结合、贫残结合、病残结合、残残结合的弱势群体。至2007年底,全市少数民族家庭中,年人均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水平或基本达到小康生活水平的有624户,占全市少数民族总户数的72.7%;年人均收入水平在5000元—7000元之间的有156户,占全市少数民族总户数的18.2%;年人均收入在2500元—5000元之间的有62户,占全市少数民族总户数的7.2%;另有16户是多年的重点贫困户或返贫户,占全市少数民族总户数的1.9%。从我市少数民族家庭经济收入情况看,达到小康生活水平的相对居多,这是十分欣慰的,也是多年来溧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努力工作的结果。 二、溧阳市少数民族小康建设工作的实践
1、抓氛围,创立少数民族小康建设环境。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小康建设工作,市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两次例会,研究部署少数民族工作和小康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做好少数民族家庭结对帮扶工作的意见》和《溧阳市农村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实施意见》两个文件,对少数民族致富奔小康工作提出了目标、任务和要求;市委、市政府还利用相关会议通报少数民族工作情况,宣传少数民族小康建设工作的意义,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做好少数民族小康建设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市政府每年从财政划拨15.5万元,用于对少数民族小康建设工作的支持;组织召开少数民族小康建设推进会和现场会,以少数民族勤劳致富典型事例影响和带动少数民族家庭参与小康建设。三是有关职能部门多次组织举办少数民族工作培训班,向社会各界宣传少数民族小康建设工作的政策和重要性,发放民族政策、知识、《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宣传材料2000多份;2007年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协调市农工办、农林局、科技局等部门,分别为少数民族工作点后周养羊基地等解决50万元贴息贷款、5万元农业项目发展资金和3万元科技项目资金,积极为少数民族家庭致富创业搞好全方位的协调和服务。四是溧阳市重视和加强少数民族工作的做法,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注,2007年以来,《中国统一战线》、《江苏民族宗教》、《常州日报》、溧阳电视台、《溧阳宣传》等宣传媒体分别宣传报道我市少数民族工作,在江苏省民委召开的全省民族工作会议上,溧阳市少数民族工作作会议典型交流。
2、抓服务,解决少数民族小康建设疑难。为带动更多的少数民族家庭共享小康生活,2007年,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局协调社会各界加大对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帮扶支持。全市三大宗教团体、12个宗教场所结对帮扶了20户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共青团溧阳市委结对帮扶30户少数民族困难家庭;62名工商联执委结对帮扶124户少数民族困难家庭;民盟溧阳总支结对帮扶6户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对帮扶17户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全年合计结对帮扶少数民族困难家庭212户,平均每户增收2000元,帮扶捐款(物)总价值达40多万元。去年初,市政府安排专用资金,走访慰问20户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去年6月份13个佛教场所捐款1.5万元,结对帮扶24户少数民族困难家庭。近几年,我市少数民族致富项目在职能部门的支持和服务下,取得了良性发展,如:溧城镇布依族妇女王家秀的“食用菌种植项目”,目前已建立了300余平方米的食用菌种植大棚,去年食用菌纯收入突破6万元。竹箦镇满族妇女石萍的“草鸡养殖项目”,不断改善饲养条件,扩大饲养规模,去年新盖住宅房三间,鸡舍四间。南渡镇苗族妇女梁贵平的“养猪养鱼项目”,去年纯收入达8万元。近几年,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下拨20多万元资金用于少数民族致富项目的启动和扶持。至此,全市有一定规模的少数民族致富项目已达10多个,这些少数民族致富项目是我市少数民族的创业典型,对于引导和推动更多的少数民族家庭走小康建设道路起到了示范和带头作用。
3、抓机制,建立少数民族小康建设平台。一是推行以公司带动少数民族家庭的模式,促进少数民族家庭创收。以竹箦兴竹禽业有限公司为技术和服务平台,带动和帮助周边20多户少数民族饲养草鸡,年创收10万多元;以溧阳市利民种羊专业合作社为基地和依托,利用安置少数民族就业和订购养羊饲料等帮扶形式,支持周边10户少数民族家庭每户增收2000元。实施公司带动少数民族的模式,较好地起到了企业直接帮助和带动少数民族创收的作用。二是去年6月份在溧阳市恒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戴康福董事长的爱心支持下,建立了“溧阳恒通百万元少数民族光彩帮扶基金”,基金主要用于对少数民族致富项目的支持和困难家庭的帮扶。三是南渡、上黄、天目湖镇分别成立了“少数民族帮扶中心”,以此加强对少数民族家庭的帮扶和服务。 三、溧阳市少数民族小康建设工作应关注的问题 少数民族小康建设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在推进这项工作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1、少数民族小康建设潜在自身问题。一是一些已组成的少数民族家庭属贫贫结合、贫病结合、贫残结合、病残结合的弱势群体,缺乏小康建设能力。二是有些少数民族理念陈旧,思想简单,缺乏小康建设动力。三是部分少数民族文化低、无经济基础,缺乏创业智力财力。以上三种情况的存在,给全面推进少数民族小康建设工作增加了难度。
2、少数民族小康建设部门重视不一。少数部门领导在理念上认为少数民族工作是少数民族主管部门的事,与本部门无直接关系,因而削弱了对少数民族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一些少数民族本应享受的政策和照顾得不到落实。
3、少数民族小康建设缺乏行政推动。从我们调研掌握的情况看,个别镇(区)对少数民族这个特殊群体的小康建设缺乏工作上的考虑和经济上的支持,镇(区)财政直接用于少数民族致富项目和扶贫帮困的资金偏少。这些情况和问题的存在,缓慢和影响了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值得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四、加强溧阳市少数民族小康建设工作的建议
少数民族小康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少数民族自身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大力支持。
1、少数民族要提高发展能力。小康建设工作惠及少数民族切身利益,虽然溧阳已有72%的少数民族家庭年人均收入基本达到小康水平,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尚未达到小康标准。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其次要依据实际情况,确立“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的创业理念,不能有“等、靠、要”的思想。第三要千方百计克服困难,用自己辛勤的劳动,获取小康生活的硕果。
2、职能部门要注重强化服务。一要加强“输血”功能,对因病、残、灾的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继续给予社会关注和经济救助。二要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科学知识讲座、参观学习、推广典型等方法,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依靠科学技术勤劳致富的能力。三要为身体健康的少数民族无业劳力提供岗位,解决就业,提供创收渠道。四要加大力度不断推进致富项目,对少数民族致富项目给予技术、服务和启动资金支持,努力提高项目的可行性和成效率。
3、社会各界要合力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站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政治高度,切实重视少数民族小康建设工作,在政策落实、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税收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的要求,制定倾斜和特殊政策,体现对少数民族的照顾和优惠,真正意义上把少数民族小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齐抓共管,为少数民族小康建设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4、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少数民族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少数民族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少数民族小康建设工作摆上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一要制定有利于少数民族小康建设的若干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少数民族家庭走致富奔小康的道路。二要加大帮扶投入,希望各镇(区)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少数民族小康建设创业项目和帮扶困难家庭。三要把少数民族小康建设工作责任分解到各部门、各镇(区),全面推动、强化考核、狠抓落实。四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快少数民族奔小康的重要性,为开展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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