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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23-11-29  浏览次数:

 

      (通讯员/高恬雯 余琛) “你好,请尽快拆除猪肉摊的红色光源。”连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来到我市各大农贸市场、农批市场等食用农产品固定销售场所,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督促各市场管理单位及经营主体规范灯光照射行为。

      据了解,《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实施,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为更好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杜绝“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现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37家农贸市场主要负责人和基层监管人员举办《办法》宣贯会,要求农贸市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就“生鲜灯”整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同时,该局充分利用日常检查、监督抽检等契机进行点对点实地指导及普法宣传,共张贴海报56份、发放提醒告知书715份、签订不得使用“生鲜灯”承诺书460份,督促市场举办方、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拆除或更换“生鲜灯”,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据介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推进《办法》宣传贯彻,强化监管措施,做好法规过渡期的衔接工作,让生鲜摘掉“滤镜”,亮出真本色。同时,该局将在《办法》正式施行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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