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陈科云反映:近年来,我市夜间摩托车“炸街”扰民问题日益突出,群众投诉举报居高不下,已成为影响居民夜间休息和城市文明形象的突出民生问题。虽然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加大宣传教育、路面查处力度,但此类问题仍屡禁不止。调研发现,部分摩托车确实存在非法改装排气管等违法行为,但绝大部分“炸街”摩托车为原厂配置,不存在改装行为。对原厂大排量摩托车,交管部门仅能进行宣传教育,缺乏有效的源头管控手段,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时,受“张雪机车”等品牌效应和摩托车文化热度影响,大排量摩托车爱好者群体预计将持续扩大,若不提前采取管控措施,夜间噪声扰民问题可能进一步加剧。
一、现状与问题
1.投诉集中、反复性强。夜间10:00至次日06:00是居民休息的主要时段,也是摩托车“炸街”高发时段。相关投诉在交通类投诉中占比较高,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2.执法手段有限。对原厂配置的大排量摩托车,现有法律法规缺乏针对性禁止上路或限制通行的具体规定,交管部门只能教育劝导,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3.群众反映强烈。夜间噪声严重影响老人、儿童、患者等群体休息,群众对加强治理的呼声很高。
4.大排量摩托车增长趋势明显。随着摩托车文化传播和“张雪机车”等热点带动,250cc及以上排量摩托车保有量和驾驶群体预计持续增长,治理窗口期有限。
二、法律与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根据噪声污染防治的需要,可以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向社会公告,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设置相关标志、标线。第五百七十六条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已探索对排量250cc及以上普通摩托车实施夜间限制通行,浙江嘉兴、玉环、金华等地也有类似做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可作为我市参考。
三、具体建议
为切实回应群众关切,从源头减少夜间摩托车噪声扰民问题,建议市相关部门,参照赣州模式,依法按程序对我市城区排量250cc及以上普通摩托车实施夜间限制通行管控措施。具体建议如下:
(一)依法按程序推进。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依法开展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论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按程序起草发布《关于对排量为250cc及以上的普通摩托车在我市城区实施夜间限制通行的通告》,并设置合理过渡期。
(二)明确限行车辆、时间。排量为250cc及以上的普通摩托车,每日22:00至次日06:00限制通行,该时段与《生态环境法典》关于“夜间”的定义一致。
(三)明确限行区域。按照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执行,即:东至南山大道,南至舍溪河—千里湖—茶亭河—燕山南路—滨河路—香山路—梅岭玉大道,西至焦尾琴大道—焦尾琴隧道—平陵西路—中关村大道,北至芜申运河所形成的闭环区域。该区域人口密集、夜间噪声投诉集中,具备实施限行管控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明确例外情形。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医疗救治车、应急抢险(修)车,以及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专用摩托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确因居住、工作、外卖配送等生产生活需要,在限行时段进入限行区域的,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申领通行证。
(五)完善配套措施。在限行区域各入口设置禁令标志牌;建立网上通行证申办机制;通过新闻媒体、社区宣传、社交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六)强化执法与源头治理。限行措施实施后,加大对违反禁令标志、非法改装、超速行驶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非法改装销售门店、维修点进行溯源治理。同步探索噪声监测、声呐抓拍等科技手段,提升治理精准度。
本期送:市政府 2026年10月20日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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