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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妇组大会交流--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问题
发布日期:2007-01-17  浏览次数:
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大会发言交流材料
全社会动员起来
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问题
青妇组
 
 
老龄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从1986年我市建立老龄工作机构算起,至2006年,我市老龄事业整整走过了20年的发展历程。20年来,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广大老龄工作者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奋斗目标,积极配合党政有关部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大力开展老龄工作,全面发展老龄事业。经过不懈的努力,使老年保障、福利、卫生、文化、教育、体育、科研、服务等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更好地促进我市老龄事业的发展,市政协青妇组对我市老龄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研。情况如下:
        一、挑战——我市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现状分析
      (一)基本情况:我市是较早进入老龄化的县市之一,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63316人,占总人口的9.02%;1986年60岁以上的老年人71647人,占总人口的10.31%,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提前14年。目前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122086人,占总人口的15.5%,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20836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7.07%,90岁——99岁的老人的2384位,百岁以上的老人43位,年龄最大的106岁。我市老年人和高龄老人所占比例都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二)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一方面,人口老龄化意味着人口年龄结构类型由增长型向稳定型转变,有利于未来人口数量的稳定和负增长,从而缓解人口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老龄化社会在经济不发达、缺乏应对准备的情况下提前来临,使得社会承载力相对不足,这是它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
        1、社会保障压力日增。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虽然得到了迅速发展,但尚未达到保障全体老年人口的水平,特别是广大农村养老保障水平低、能力弱。
       2、医疗保健问题较为突出。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疾病日渐增多,医疗费用不断上升,对政府和家庭都是沉重的负担。
      3、社会养老设施不完善。随着人口的高龄化、家庭的小型化、老年家庭的空巢化,越来越多的家庭将失去全方位养老的功能,越来越多的高龄老人、病残老人的生活照料更依赖于社会服务,老年社区服务中心、康复机构、老年公寓、托老所等需求量日增。
      4、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较低。我国强调尊老爱老,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家庭和社区组织等部门在关爱老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老年人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特别是农村老年人
的物质文化生活还处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
       二、应对——我们的工作正在全面推进组织机构网络初步形成。目前全市基本形成了市、镇(区)、村(社区)三级老龄组织网络;市政府明确了以全市老年人口为基数,按每人每年一元钱核拨老龄活动经费和老年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要求各镇参照执行以确保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的需要,保证了老龄工作正常开展。城乡基层老年人协会普遍建立。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了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相结合的老龄工作网络。在老龄工作的实践中,培养造就了一支热心老龄工作、勤奋敬业的干部队伍。1998年我市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各镇、村都建立了老年维权站,老年维权工作纵向延伸到镇、村(社区),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法律援助中心和老年维权站将把老年人作为重要服务对象。
       经济供养体系逐步建立。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有序推进,养老保险金做到按时足额发放。
      农村“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和自我养老并存”的养老模式基本形成,农村养老保险逐步推开。全面推行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有3000多老年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其
中70岁以上老年人的保障标准提高10%。开展经常性社会救济工作,市民政局对因不可抗力或突发情况等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临时性经济帮助。市政府建立了百岁老
人长寿补贴金制度。老年福利设施逐步发展,目前全市有老年福利中心1个,床位数200张,敬老院22所,全市养老服务设施的床位数达1317张,超过省平均每千名老人10张的要求。
        医疗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全市老年人疾病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工作不断改善。全市离退休人员20974参加了城镇医疗保险,基本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并建立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率调整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得到稳步发展。全市医疗卫生设施逐步发展,建有市老年康复中心1所,床位数40张;各社区都建立了卫生服务机构,并积极主动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各种卫生服务,基本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医疗需求。
        精神文明建设有了发展。为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让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全市各级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教育活动,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2002-2005年间,市政府共投入资金100多万元用于改善市老年大学的办学条件,溧阳市老年大学达到常州市示范性老年大学建设标准。市老年活动中心在溧阳市老年大学挂牌;7个乡镇建立了老年活动中心;村(社区)建立了283个的老年活动室。各公园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文体活动场所免费向老年人开放。全市有各类老年文化体育队伍200多支,经常性参加文体活动的老年人达40000多人,占老年人口的35%。
        老有所为氛围开始形成。各级政府努力为老年人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建设,老年志愿者义务
为社区治安、环境绿化、计划生育、调解邻里纠纷、文娱宣传、助残帮困等作贡献,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文明社区贡献力量。
        三、缺憾——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
         一是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认识不足。当前,社会关系急剧变化,涉老纠纷、家庭关系、老年婚姻等问题与矛盾日益突出,家庭养老功能有“弱化”趋势,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有“淡化”倾向,为老人提供的无偿服务有“虚化”现象,为老人的医疗服务存在“难化”的状况等等,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老龄工作的重要性重视不够。
         二是依托社区为老服务机制还不健全。针对社区不同层次老年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以日常生活内容为主提供就近、便捷的服务还需提高;社区老年中介服务组织有待健全;为老年
人提供上门清洁、代替购物、精神慰藉等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有待建立。
        三是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仍有发生。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主要表现在赡养、住房和再婚三个问题上。农村养老保险缺乏经济支持和制度保证,大多数农民还未形成自我养老
意识。在城镇,一些企业不景气,一部分老人的养老金、医疗费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和报销。
        老年人医疗负担较重,药品价格偏高,老年人普遍体质差,患病多,经济收入低,部分老年人小病不求医,少数老年人因大病致贫,这种情况难以改变。近几年因城市改造,拆迁引起住房分配和安置老年人的纠纷也比较突出。
         四是对老龄事业投入跟不上发展需要。由于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而老龄事业是消耗性的事业,需要大量的投入,并且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收益回报,往往被各级财政忽视。在市
场经济条件下,完全依靠社会、依赖企业家发善心主动投入老龄事业是难以做到的。由于老龄工作经费不足,影响和制约了老龄工作正常业务的开展。老龄办工作人员偏少,与面广量大的老龄工作、与我市众多的老年人数不相适应。
       五是老龄产业发展政策引导不够。由于社会对老龄产业的发展前景认识不足,加上产业发展政策优惠力度不大,缺乏吸引力,各级都在企盼国家的政策早日出台,导致老龄产业的创新不够。对老龄产业管理不够规范,老年人寄养和护理,包括心理护理都有特殊要求。目前,一些收养自费托住老人的敬老院缺乏科学管理,缺乏老年护理专业人员。
      四、对策——我们的建议与美好愿景
       实现健康老龄化,是一个长期奋斗的目标,要靠国家、社会、家庭和老年人的共同努力。为了达到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健康老龄化的目标,我们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敬老意识
       敬老宣传要多管齐下,首先应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尤其是小康目标管理。舆论单位是宣传的主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直至基层居委会、村委会都要做好宣传。要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老龄问题和老龄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人们对老龄问题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为老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城乡家庭“少子化”已成趋势。在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中,年轻一代在工作和赡养老人之间分身乏,难以承担起赡养两辈老人的责任和义务。因此通过调动社区力量参与并发挥养老功能是必要和必然的选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退休人员的养老功能基本上由单位和家庭承担。随着我国“入世”之后,企业不仅面对国内竞争,而且面对国际竞争,企业中的“小社会”功能向社区转移。随着老人离开工作岗位回到社区,不仅养老金由社会发放,老人的养老也基本上由社区与家庭共同承担。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十分重视社区养老功能的发挥,社区组织和社团组织具体组织实施。他们在社区住宅设计中早就提出所谓“太阳系”的建筑格局。以老人住宅为中心,在周边建设为老人服务的医疗、娱乐、学习、健身的设施。有的国家还建立了“日托中心”(Day Center),白天把老人送到中心,晚上接回家与子女团聚。既解决了子女在白天工作无暇照料老人的困难,又满足了老人与子女经常在一起的精神需求。社区养老的独特优势,既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又补充了家庭结构变化后单纯由家庭养老的不足。
          通过社区还可以建立各种老年社团组织,代表和维护老人的利益。老年人的需求和意见可以通过老年组织来沟通、化解和传递,使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社区还可以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适合老人特点的文娱、体育、教育、科普活动,开展由低龄老人照料高龄老人的活动,对于学有专长的知识老人和能工巧匠,应继续发挥他们的“余热”,真正使老人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
乐”,防止如“法轮功”一类的邪教或迷信活动在老人中泛滥,有助于社会的安定。
         为了解决老年护理人员短缺的问题,还可以在社区大力推行“劳动储蓄”和“时间储蓄”的“自助助老”制度。在德国早就实施了这种制度。凡年满18岁的公民,利用工休日义务
看护老人,可把助老的时间通过“义务网络管理系统”存入劳务档案中,到本人需要护理时,再把这些“时间”提取出来,免费享受照顾。德国的这种做法深得公民的拥护。
        (三)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老年人具有高患病率、高伤残率、高医疗利用率的特点。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满足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使老年人及其家庭不致因为疾病导致个人及家庭经济危机。在建
立面向整个人群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有必要对老年人制定有关政策,尤其应尽快建立覆盖部分没有退休单位老年人的医疗保险制度,使医疗保障在制度方面做到全覆盖,以保障老
年人医疗的基本需求。同时培养一批适合社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卫生工作者,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社区成员提供初级医疗保健服务,使老人在社区内就近接受医疗服务,举办“家庭病床”和“社区病床”,一方面方便老人就诊,另一方面降低医疗费用。组织医院实行定点定人巡诊制度,使熟悉社区老人的医生不仅可以从病理角度行医,而且可以深入了解老人致病的心理因素,真正实现“老有所医”。
       (四)配齐配强老龄机构工作人员
       要把对老龄干部的管理教育和培养使用同其他党政干部一样对待,重视老龄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打牢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基础。
       (五)加大对老龄事业发展经费和老龄工作经费的投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老龄事业,需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带头加大投入,这样才能吸引和带动社会民间资金投向老年福利事业。财政部门对上级已经有文件规定投入的经费,应当投入到位,要落实市、镇老龄工作专项经费,确保老龄工作正
常开展,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
       (六)下决心在“十一五”期间,建成现代老龄产业体系
多元化发展养老服务业在我市已经起步,但是缺少龙头支柱,市级还没有上规模上档次示范性的老年公寓。要把老年福利设施作为老龄产业的龙头,加快硬件建设。发展老龄产业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需要政府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方针,走社会化、产业化的道路。把老年福利设施作为老龄产业的龙头支柱型产业,动员社会力量,走社会福利社会化和产业化的路子,建立和完善以政府办福利机构为示范,社会其他形式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服务为依托的老年福利服务网络。老年消费市场是一个特殊市场,需要政府积极介入予以培育;老龄产业在我市是新兴产业,需要政府产业政策的积极支持。要制定好优惠政策,一是在税收、土地、城建、金融、水电管理和交通等部门对举办社会福利事业的单位、个人在政策上给予相应优惠,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国有社会养老机构要通过改革、改组、改制,采取股份制改造为主、国有民营、托管、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按照产业化发展方向,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机制;三是进一步深化政府养老投资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养老产业,盘活存量,吸引增量,构筑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和多种服务形式融合的新兴产业体系。四是扶持发展农村养老产业,大力发展农村乡(镇)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和老年服务中心,扩展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不断提高社会养老的覆盖面和服务水平;五是充分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发展养老产业。鼓励国有机构、国有企业利用闲置的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学校等兴办养老机构和开展养老服务业务,对承担“三无”对象养老的民办养老机构,政府可按一定比例和供养人数采取“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办法予以扶持。
        老龄工作已成为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老龄事业涉及面广,牵涉到各行各业各部门各单位和千家万户,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尊重,需要多
部门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才能有效地应对和破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才能推动老龄事业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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